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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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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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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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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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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基層稅費協同監管,規范基層稅費征管秩序,優化基層稅費營商環境,夯實基層財稅基礎,促進基層財稅可持續增長,根據稅費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建立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機制,融入社會化綜合治理體系,加強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力量,壓實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責任,實現規范征管與部門協助、專業管理與社會協同、培植財源與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結合,提升基層稅費征管質量,深挖潛藏隱性稅源,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二、主要任務
(一)成立基層稅費協同共治組織機構
各縣(區)及所轄鄉鎮(街道)要加強對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的領導,成立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基層稅費協同共治領導小組,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社區(村組)共同做好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基層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稅務部門,稅務、財政部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為副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的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導落實;
2.研究部署、指導督導基層稅費協同共治;
3.協調解決基層稅費協同共治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全面落實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協調轄區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
2.健全落實稅費協同共治相關制度機制,推動鄉鎮(街道)、社區(村組)規范有序開展稅費協同共治工作;
3.組織召開稅費協同共治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遇到的問題;
4.做好稅費協同共治相關宣傳,強化全社會的稅費協同共治意識,營造稅費協同共治良好氛圍和環境;
5.指導督導考核基層稅費協同共治機制落實;
6.總結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成效,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等。
(二)明確基層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清單
鄉鎮(街道)責任清單主要包括:
1.組織統籌保障。統籌推進稅費協同共治的組織保障相關機制建設和工作開展,部署推動鄉鎮(街道)本級及所轄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落實。
2.共治問題協調。適時組織召開轄區稅費協同共治聯席會議或工作協調會議,及時協調解決稅費協同共治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3.財源引進培植。聯合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財源共育機制,推動做好“雙招雙引”及“四新”經濟相關跟蹤管理服務,抓好項目落地和稅源費源培植。
4.信息交互共享。依托涉稅涉費信息共享機制,統籌本級市場、住建、教體、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部門、單位及時交互涉稅涉費信息,為深度挖掘潛藏稅源,稅收征管堵漏增收提供數據支撐。
5.重點稅源協同。聯合稅務、市場部門建立轄區重點稅源信息臺賬,推動本級稅費協同共治有關成員單位合力推進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領域等重點稅源以及國有土地出讓、礦產資源占用、城鎮垃圾處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等特定費源協同監管。
6.政企懇談交流。聯合開展轄區政企懇談會及其他上門服務,聽取企業意見建議,響應企業訴求,改進稅費服務,優化營商環境。
7.城鄉“兩險”征繳。組織開展轄區城鄉居民社保費部署動員,推動所轄社區(村組)共同做好轄區城鄉居民社保費代征代辦及繳費提醒工作。
8.稅費秩序整頓。牽頭組織轄區稅費秩序整頓、聯動執法和稅費司法保障,統籌借助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部門力量形成合力,規范稅費征管秩序,增強稅費執法保障,提升納稅繳費主動遵從意識。
9.指導督導考核。聯合稅務、財政部門指導社區(村組)制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規劃,督導考核所轄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壓實稅費協同共治責任。
社區(村組)責任清單主要包括:
1.稅源管理協助。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轄區稅源費源日常巡查、專項調查、重點稅源情況摸排和協同管控,動態掌握反饋納稅人繳費人生產經營信息、存量變更信息和增量信息,重點做好專業市場、平臺經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稅源費源協同管控,實現征管堵漏增收。
2.信息采集協助。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轄區經營業戶、樓宇經濟、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等稅源費源基礎信息采集,開展稅務現存數據、部門共享數據和日常巡查數據校驗比對,助力“以數治稅”。
3.雙定核定協助。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轄區定期定額戶典型調查、定額要素采集、民主評議和定額監督工作,提升雙定業戶稅收管理質量。
4.稅費執法協助。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轄區催報催繳、欠稅追征、稅費保全或強制措施執行,強化稅費執法保障。
5.稅費服務協助。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轄區最新稅費政策直達快享、宣傳輔導以及繳費人意見征集、訴求收集和匯總反饋,優化稅費營商環境。
6.城鄉“兩險”征繳。按照上級部署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轄區城鄉居民社保費征繳宣傳發動、繳費提醒和代征代辦。
(三)規范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指引
根據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清單,按照稅費協同共治“做什么、誰來做、何時做、怎么做”分級、分項編制《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指引》(附件1—2),清晰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內容、工作發起、時間節點、基本要求和實施路徑,為規范、指導和督導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提供指引。
(四)突出基層稅費協同共治指導督導
各級政府由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牽頭,聯合稅務、財政部門建立基層稅費協同共治日常督導機制,組織開展重點任務督查和日常監督檢查,在監督稅務機關依法依規組織稅費征收同時,層級督導基層稅費協同共治責任落實情況。
各縣區要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根據《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考核表》(附件3—4),設定本級考核內容,制定考核標準,實施年度考核。對鄉鎮(街道)、社區(村組)在稅費協同共治工作中積極擔當作為,做出突出貢獻的,根據助力新增稅收金額,按地方財政留存實得部分的60%作為工作經費予以鼓勵;對落實不力的,由本級政府責令改正,依法依規問責;對造成稅費款流失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領導、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根據稅費流失額度,適度減少單位工作經費。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共治站位。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工作環節多、統籌工作量大。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提升政治站位,樹立大局觀念與全局意識,充分認識加強基層稅費協同共治的必要性,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積極推進稅費協同共治工作,為規范基層稅費征管秩序、提升稅費征管質量、實現稅費征管堵漏增收、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強化稅費執法保障。
(二)壓實共治責任。基層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抓好基層稅費協同共治的組織統籌、職責界定、機制建立、指引貫徹、協調推進、指導督導和考核獎懲;要根據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清單和工作指引,制定工作計劃,細化責任承接,壓緊壓實各方責任,推進基層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清單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具體推進中,要融入網格化社會綜合治理,積極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的“社區+稅務”網格化稅費協同共治機制,將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清單融入社區(村組)網格事項清單,切實做到稅費協同共治事項進社區(村組)、進網格、責任到人員。
(三)營造共治氛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大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內外宣傳,組織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渠道開展稅費協同共治和依法誠信納稅納費宣傳活動,不斷提升稅費協同共治的社會影響力和認同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稅費協同共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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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指引(適用鄉鎮、
街道)
2.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指引(適用社區、
村組)
3.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考核表(適用鄉
鎮、街道)
4.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考核表(適用社
區、村組)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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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指引
(適用鄉鎮、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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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和指導鄉鎮(街道)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根據鄉鎮(街道)稅費協同共治責任事項清單,編制《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指引(適用鄉鎮、街道)》,清晰鄉鎮(街道)稅費協同共治工作內容、基本要求和實施路徑。
一、組織統籌保障
????(一)工作概述
貫徹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部署,統籌推進本級稅費協同共治的組織保障機制建設和工作開展,部署指導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落實。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統籌建立本級稅費協同共治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
(2)統籌建立本級稅費協同共治聯席會議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協同監管機制和督導考核機制。
(3)統籌推進“社區+稅務”稅費網格化工作。
(4)統籌部署本級稅費協同共治推進,指導、督導所轄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
2.工作發起
(1)鄉鎮(街道)根據工作需要推進。
(2)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或同級稅務、財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1)第(1)至第(3)項工作在市政府文件印發3個月內建立;
(2)第(4)項工作原則上每年1月份完成部署,每季度指導督導,12月份總結考核。
4.工作推進
(1)工作籌備。鄉鎮(街道)分管財稅的領導指定部門或人員承接本級稅費協同共治組織保障工作機制建設,組織本級財政、稅務、市監、公安、住建、人社、醫保等稅費協同共治成員單位協商成立稅費協同共治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
稅費協同共治成員單位在本級未設組織機構的,可不包括其中。
(2)成立機構。印發本級稅費協同共治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文件,明確成員單位及成員姓名、工作職責。
(3)建立機制。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牽頭,擬定本級稅費協同共治聯席會議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協同監管機制和督導考核機制,報經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后印發。
(4)推進網格。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牽頭,對應社會綜合治理網格,統籌推進本級“政府主導、部門協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的“社區+稅務”稅費網格化機制,將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清單融入本級政府及社區(村組)網格事項清單,實現稅費協同共治事項進社區(村組)、進網格、責任到人員。
(5)層級部署。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牽頭,在統籌部署安排本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推進同步,部署、指導和督導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推進,派發稅費協同共治任務。
(6)資料收集歸檔。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做好組織統籌保障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二、共治問題協調
????(一)工作概述
根據本級稅費協同共治需要,適時組織召開轄區稅費協同共治聯席會議或工作協調會議,研究、通報稅費協同共治重要事項,部署、安排稅費協同共治專項工作,協調、解決稅費協同共治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研究本級稅費協同共治重要事項,解決稅費協同共治推進中遇到的難題。
(2)部署本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推進,統籌組織重點專項工作。
(3)總結通報本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分析點評工作成果和不足。
2.工作發起
(1)鄉鎮(街道)根據工作需要組織。
(2)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提請。
(3)財政或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聯席會議實行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制度,原則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根據工作需要,發起部門提請后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適時召開;遇特殊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可隨時組織召開。
4.工作推進
(1)會議組織。聯席會議由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請召開會議,由其承辦議題收集,并協助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組織會議,制發會議通知。會議通知原則上提前1天制發。
(2)會議主持。聯席會議原則上由稅費協同共治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組長不能主持時可委托人員主持。
(3)會議紀要。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至各相關成員單位和社區(村組),用以規范和指導稅費協同共治工作。
(4)會議落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社區(村組)要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紀要布置的工作任務,并根據會議紀要要求向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反饋工作推進情況。
(5)會議作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社區(村組)之間要圍繞聯席會議要求,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三、財源引進培植
????(一)工作概述
貫徹落實省、市、縣(區)“雙招雙引”工作要求,建立財源共育機制,積極做好“雙招雙引”項目落地和稅源費源培植,不斷培育新的稅源費源增長點,推動轄區稅源費源優結構、擴總量、培存量、提質量。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建立財源引進共育機制,制定本級稅源費源培植中長期規劃。
(2)結合本地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引進適合本地發展的經濟實體,做實稅源費源培植儲備。
(3)積極推進“雙招雙引”項目落地,做好后續管理服務保障。
(4)聚焦“雙招雙引”監測指標,研究口徑標準,協助落地企業依法依規經營,助力重點監測指標質量提升。
2.發起部門
(1)上級“雙招雙引”部署安排。
(2)鄉鎮(街道)根據“雙招雙引”工作需要開展。
(3)財政、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開展。
4.工作推進
(1)制定培植策略。鄉鎮(街道)與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結合“雙招雙引”工作安排,研究建立轄區財源共育機制,制定轄區稅源費源引育培植策略,確定稅源費源培植中長期規劃。
(2)積極“雙招雙引”。根據本地財源引進培植重點方向,依托轄區財源共育機制,統籌協調各責任部門積極推進“雙招雙引”工作落實,有力有效地做實稅源費源培植儲備。
(3)保障項目落地。鄉鎮(街道)主責部門統籌協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社區(村組)共同做好“雙招雙引”項目落地基礎保障,全力協助稅務部門及時響應企業訴求,確保稅費政策直達快享,助力市場主體發展。
(4)做好重點培植。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轄區臨近規上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名單,聚焦“四新”經濟,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后續跟蹤服務和規范監管工作,為重點培植企業持續規范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5)努力提質增效。根據“雙招雙引”稅費監測指標口徑標準,統籌本級市監、銀行等相關部門及社區(村組)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監測指標落實落地,努力推進轄區新落地企業依法依規經營納稅,推動監測指標提質增效。
(6)資料收集歸檔。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做好財源引進培植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四、信息交互
????(一)工作概述
根據轄區重點稅源費源特點和稅費協同監管需要,依托涉稅涉費信息共享機制,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統籌本級財政、教體、市監、住建、重點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交互涉稅涉費信息,為深度挖掘潛藏稅源,稅收征管堵漏增收提供數據支撐。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統籌本級財政、教體、市監、住建、重點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交互涉稅涉費信息。
(2)做好交互涉稅涉費信息分析利用。
2.工作發起
(1)鄉鎮(街道)根據涉稅涉費信息數據交互需要推進。
(2)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1)年度數據原則上1月15日前提供;月度或變更數據,在數據形成后5個工作日內;對稅務及相關部門提請數據,5個工作日內提供涉稅涉費數據支持。
(2)數據交互后一個月內做好數據分析利用。
4.工作推進
(1)數據交互。根據涉稅涉費信息共享機制和目錄清單,涉稅涉費數據相關部門主動匯集整理本部門數據,在交互周期內完成向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或稅務部門數據交互。
(2)分析利用。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聯合稅務、財政部門對涉稅涉費數據相關部門的數據進行重點分析,深度挖掘潛藏隱性稅源。必要時可發社區(村組),為其稅源巡查和信息采集時提供校驗比對數據支持。
(3)交互督導。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工作要求,督導涉稅涉費數據相關部門數據交互情況,重點督導交互數據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資料收集歸檔。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做好數據交互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五、重點稅源協同
????(一)工作概述
根據轄區重點稅源費源特點和稅費協同監管需要,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牽頭推動相關部門合力推進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領域等重點稅源,以及國有土地出讓、礦產資源占用、城鎮垃圾處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等特定費源協同監管工作。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聯合稅務、市監等部門建立轄區重點稅源費源信息臺賬,有條件的可建立重點稅源費源網絡信息平臺。
(2)統籌推動財政、教體、市監、住建、重點建設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轄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領域等重點稅源協同監管所需信息數據和管控支持。
(3)統籌推動自規、城管、人防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轄區國有土地出讓、礦產資源占用、城鎮垃圾處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等特定費源協同監管所需信息數據和協同管控支持。
2.工作發起
(1)鄉鎮(街道)根據重點稅費協同監管工作開展需要推進。
(2)稅務部門根據重點稅源費源協同監管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根據工作需要,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提供涉稅涉費數據支持,第一時間提供稅費執法保障支持。
4.工作推進
(1)確定重點內容。根據轄區產業特點和經營項目確定本級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領域。原則上,重點行業:房地產業、建筑安裝業及區域內自行確定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按縣級重點稅源標準確定;重點項目:工程投資總額100萬元以上的項目(標準可因地制宜調整);重點領域:平臺經濟為主要類型。
(2)建立重點臺賬。按照確定標準,聯合稅務、財政部門共同建立轄區重點稅源費源信息臺賬,動態掌握重點稅源費源狀況。
(3)提請監管請求。本級稅務部門根據重點稅源費源協同監管需要向本級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提出協同監管請求。
(4)處理監管請求。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通過制發專項通知或召開協調會議方式,統籌協同監管涉及部門做好工作承接,提供協同監管支持。
(5)做好監管督導。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重點稅源和特定費源協同監管請求和工作承接反饋,同步推進專項督導工作,保障協同監管銜接有序,落實有力。
(6)資料收集歸檔。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做好重點稅源協同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六、政企懇談交流
????(一)工作概述
根據轄區營商環境營造需要,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聯合成員單位組織開展轄區政企懇談會及其他上門服務,聽取企業意見,響應企業訴求,改進政務服務,優化營商環境。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組織召開轄區企業政企懇談會,通報本級包括稅費服務在內的政務服務開展,聽取企業在營商環境方面意見和訴求。
(2)深入轄區企業調研,現場解決企業實際問題。
2.工作發起
(1)鄉鎮(街道)根據工作需要組織。
(2)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原則上每年組織召開政企懇談會不少于1次;深入企業調研可適時開展。
4.工作推進
(1)會議籌備。政企懇談會由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組織,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協助。會前要制發會議通知,提醒參會企業收集整理相關意見和訴求。會議通知原則上提前3天制發。
(2)會議召開。政企懇談會原則上由稅費協同共治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組長不能主持時可委托人員主持。會議內容一般包括政務服務工作通報、政企交流互動、相關意見響應,必要時也可安排稅費政策輔導。
(3)會議貫徹。會議結束后,由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分類分戶整理會上企業意見建議和困難訴求,提請聯席會議研究后,制定解決方案。涉及相關部門的,發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同步將解決方案發提出企業。
(4)調研準備。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或工作需要,確定調研對象、調研內容、調研時間和參與調研人員,報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協同鄉鎮(街道)辦公室制發調研通知,做好調研其他保障。
(5)企業調研。調研組成員根據安排深入調研對象調研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企業發展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困難和問題、相關意見和訴求。
(6)成果利用。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企業調研實際,整理調研中企業反饋的困難、問題、訴求和建議,提請聯席會議研究后,制定解決方案。涉及相關部門的,發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同步將解決方案發提出企業。
(7)資料收集歸檔。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做好政企懇談及其他上門服務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七、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
????(一)工作概述
貫徹縣(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部署,統籌組織轄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年度征繳代征代辦及繳費提醒工作,完成年度征繳計劃。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根據縣(區)征繳計劃安排,結合社區(村組)常住人口,進行征繳計劃再分解。
(2)組織召開本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宣講征繳相關政策,部署征繳工作推進。
(3)組織社區(村組)做好轄區參保繳費人員年度信息維護。
(4)組織社區(村組)開展征繳宣傳工作,輔導提醒繳費對象按照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路徑完成參保繳費。
(5)對線下現金繳費的,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領取、發放繳費票據、定期匯集解繳收繳保費,并與稅務、醫保部門做好參保繳費對賬。
(6)根據征繳工作需要,階段調度督導社區(村組)征繳進度,并完成年度征繳三方對賬。
2.工作發起
(1)根據縣(區)征繳工作部署和階段工作安排組織。
(2)稅務、醫保部門根據征繳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按市級年度征繳文件時間節點推進??h(區)制發年度征繳文件的,按縣(區)時間節點推進。一般為8月底基礎準備,9月—12月開始征繳。
4.工作推進
(1)征繳任務分解。鄉鎮(街道)與本級稅務部門根據縣(區)征繳計劃安排,結合社區(村組)常住人口,進行征繳計劃再分解、再細化,任務到社區(村組)。
(2)征繳部署動員。鄉鎮(街道)組織開展本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年度征繳再部署動員會議,社區(村組)負責人和網格員參加,部署安排轄區征繳工作,明確征繳工作任務及承接,對年度征繳相關政策進行同步培訓輔導。
(3)征繳信息維護。醫保部門牽頭,協同民政、鄉村振興、殘聯等相關部門以及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網格員共同做好本轄區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待征繳信息維護,重點維護死亡、新增及特殊參保繳費群體信息。
(4)啟用代征模塊。稅務部門牽頭,組織社區(村組)完成委托代征模塊下載、安裝和啟用。
(5)繳費宣傳提醒。鄉鎮(街道)組織社區(村組)網格員利用網絡、廣播等媒介、社區(村組)公告欄等載體、實地下戶等渠道向轄區城鄉居民廣泛進行征繳宣傳提醒,宣傳最新征繳政策,提醒其繳費渠道、截止時限和相關要求。
(6)稅務繳費登記。根據線下征繳費款匯繳入庫需要,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在稅務部門辦理繳費登記,簽訂財稅庫銀繳費入庫協議。
(7)繳費票據領發。對線下繳費的,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到稅務部門領取繳費票據,分發至社區(村組),同步做好層級繳費票據臺賬登記。
(8)征繳票款結報。根據稅務部門票款結報要求,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督促社區(村組)網格員逐級及時完成征繳票據款項清結比對,并匯集解繳收繳保費。年度征繳結束后,逐級完成領用票據對賬和結報。
(9)征繳調度督導。年度征繳期間,鄉鎮(街道)牽頭,聯合稅務、醫保等相關部門按月對社區(村組)征繳完成進度進行調度督導。
(10)年度征繳對賬。年度征繳結束后,鄉鎮(街道)在完成社區(村組)征繳數據對賬后,與稅務、醫保部門進行年度征繳數據對賬,確保征繳人數、款項、票據準確無誤。
(11)征繳資料歸檔。鄉鎮(街道)在完成本級年度征繳相關資料歸檔的同時,督促社區(村組)做好各自年度征繳相關資料分級分類分項歸檔工作,以留存備查。
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
????(一)工作概述
貫徹縣(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部署,統籌組織轄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年度征繳代征代辦及繳費提醒工作,完成年度征繳計劃。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根據縣(區)征繳計劃安排,結合社區(村組)常住人口,進行征繳計劃再分解。
(2)組織召開本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宣講征繳相關政策,部署征繳工作推進。
(3)組織社區(村組)做好轄區新增參保登記、繳費換檔變更和委托批扣信息資料收集等基礎服務工作。
(4)組織社區(村組)開展征繳宣傳工作,輔導提醒繳費對象按照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路徑完成參保繳費。
(5)根據征繳工作需要,階段調度督導社區(村組)征繳進度。
2.工作發起
(1)根據縣(區)征繳工作部署和階段工作安排組織。
(2)稅務、人社部門根據征繳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按縣(區)征繳工作部署時間節點推進。一般為1月份進行基礎信息維護和繳費選檔;2月起征繳。
4.工作推進
(1)征繳任務分解。鄉鎮(街道)與本級稅務部門根據縣(區)征繳計劃安排,結合社區(村組)常住人口,進行征繳計劃再分解,任務分解到社區(村組)。
(2)征繳部署動員。鄉鎮(街道)組織開展本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年度征繳再部署動員會議,社區(村組)負責人和網格員參加,部署安排轄區征繳工作,明確征繳工作任務及承接,對年度征繳相關政策進行同步培訓輔導。
(3)啟用代征模塊。稅務部門牽頭,組織社區(村組)完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委托代征模塊下載、安裝和啟用。
(4)新增參保登記。組織新增城鄉居民養老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到社區(村組)辦理新增參保登記,督促社區(村組)負責參保登記的人員將相關資料匯集至鄉鎮(街道)社保員處,由其統一送人社部門審核并在系統中錄入新增參保信息。
(5)繳費宣傳提醒。鄉鎮(街道)組織社區(村組)利用網絡、廣播等媒介、社區(村組)公告欄等載體、實地下戶等渠道向轄區城鄉居民廣泛進行征繳宣傳提醒,宣傳最新征繳政策,提醒其繳費渠道、截止時限和相關要求。對選擇委托批量扣繳的,提醒其在批扣的賬戶存足應繳費款。
(6)臨界催繳服務。對征繳期限臨近前,對尚未參保繳費成功的,組織分發未成功繳費清單,組織社區(村組)結合實際給予再提醒。
(7)征繳調度督導。年度征繳期間,鄉鎮(街道)牽頭,聯合稅務、人社等相關部門按月對社區(村組)征繳完成進度進行調度督導。
(8)征繳資料歸檔。鄉鎮(街道)在完成本級年度征繳相關資料歸檔的同時,督促社區(村組)做好各自年度征繳相關資料分級分類分項歸檔工作,以留存備查。
九、稅費秩序整頓
????(一)工作概述
根據整頓轄區稅費秩序需要,牽頭組織轄區稅費秩序整頓、稅費聯動執法和稅費司法保障,規范稅費征管秩序,增強稅費執法保障,提升納稅繳費主動遵從意識。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組織開展轄區重點行業、重點事項稅費征管秩序專項整治,協調稅務、公安、法院、檢察等相關部門開展轄區虛開發票、騙取退稅、偷逃稅款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推進稅費聯動執法,強化稅費司法保障。
2.工作發起
(1)根據上級部署發起。
(2)鄉鎮(街道)根據本級稅費秩序整頓需要。
(3)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開展。
4.工作推進
(1)制定整治方案。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上級部署或本級稅收秩序整頓需要,或稅務部門提請,牽頭制定稅收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專項整治內容、重點、方法、階段和部門協同、執法聯動和司法保障基本要求,報經領導小組聯席會議研究通過。
(2)組織開展整治。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牽頭,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稅收秩序專項整治。專項整治推進中準確把握一般涉稅違法與涉稅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處置、罰當其責,有效運用說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讓稅收專項整治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3)總結分析成果。專項整治結束后,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要對工作推進、工作成果、存在問題進行梳理總結,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后續整改意見建議,形成成果分析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審定后發涉及部門和單位貫徹整改。
(4)資料收集歸檔。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做好稅費秩序整頓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十、指導督導考核
(一)工作概述
根據稅費協同共治推進需要,指導社區(村組)制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規劃,督導考核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壓實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提升稅費協同共治成效。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指導社區(村組)制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規劃。
(2)建立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目標考核機制,階段督導和年度考核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
2.工作發起
(1)鄉鎮(街道)根據本級工作需要自行發起。
(2)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第(1)項工作在市政府文件印發3個月內完成;第(2)項階段督導,原則上按季開展,年度考核根據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考核同步開展。
4.工作推進
(1)指導工作規劃。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協同稅務、財政部門根據社區(村組)特點,結合各自實際,指導其制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規劃,明確各自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組織保障、重點內容、責任承接和實施安排。
(2)建立考核機制。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清單,建立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目標考核機制,明確考核項目、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并分別賦予一定分值,百分制計算??己私Y果納入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考核內容之中。
(3)日常指導督導。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目標考核內容和上級突發性工作安排,階段指導督導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事項開展情況,指導其規范推進工作,督導其工作進度和成效,促進社區(村組)提升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成效。
(4)年度考核考評。結合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考核開展,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根據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目標考核規定,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對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分,同步提交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考核部門,作為年終評優獎勵和責任追究依據。
(5)資料收集歸檔。稅費協同共治辦公室做好本級指導督導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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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指引
(適用社區、村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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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和指導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根據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責任事項清單,編制《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指引(適用社區、村組)》,清晰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內容、基本要求和實施路徑。
一、稅源管理協助
????(一)工作概述
根據稅費協同共治需要和“雙招雙引”稅費跟蹤管理要求,利用社區(村組)網格化資源,協助稅務部門共同做好轄區稅源費源日常巡查、專項調查、重點稅源情況摸排,動態掌握反饋納稅人繳費人生產經營信息、存量變更信息和增量信息,重點做好專業市場、平臺經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稅源費源協同管控,努力實現征管堵漏增收。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組織開展轄區稅源費源巡查,動態掌握轄區納稅人繳費人生產經營情況。
(2)組織開展轄區稅源費源調查,調查核實樓宇經濟、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等特定稅種以及專項稅源費源情況。
(3)配合做好專業市場、平臺經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稅源費源協同管控。
2.工作發起
(1)鄉鎮(街道)根據工作需要部署。
(2)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派發。
(3)常規稅源費源管理協助啟動。
3.時間節點
日常稅源費源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專項稅源費源調查和重點稅源費源協同管控根據工作安排開展。
4.工作推進
(1)稅源費源巡查。社區(村組)網格人員根據日常稅源費源巡查安排或專項派發巡查任務,統籌結合社區綜合治理日常工作,開展稅源費源日常巡查走訪。重點巡查記錄納稅人繳費人是否正常經營、是否新增變更、是否注冊登記和申報納稅、經營業主和經營內容是否變化、納稅地與生產經營地是否分離等。巡查記錄表格由稅務部門制作提供。
(2)巡查記錄反饋。社區(村組)網格人員根據轄區日常稅源費源巡查記錄與稅務部門派發的在冊納稅人繳費人登記清冊比對校驗,對增量和存量變更的生產經營狀況信息反饋本轄區稅務網格人員,由其做數據匯總統計并提交所屬稅務機關分析使用。
(3)稅源專項調查。社區(村組)網格人員根據鄉鎮(街道)或稅務部門派發的稅源費源專項調查任務,組織開展轄區稅源費源專項調查,重點調查核實樓宇經濟、單戶企業或個體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信息,專業市場、建筑安裝、重大建設項目等專項稅源費源情況。專項調查記錄表格由稅務部門制作提供。
(4)調查統計反饋。社區(村組)網格人員根據稅源費源專項調查情況,分項統計轄區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信息以及專業市場、建筑安裝、重大建設項目等稅源費源調查情況,反饋本轄區稅務網格人員,由其做數據匯總統計并提交所屬稅務機關分析使用。
(5)重點稅源協助。社區(村組)根據鄉鎮(街道)部署和稅務機關需要,配合做好專業市場、平臺經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等重點稅源費源協同管控,輔助調查掌握重點稅源費源情況、建立重點稅源費源臺賬、管控重點稅源費源并做好稅費服務保障。
(6)資料收集歸檔。社區(村組)和稅務網格人員按照“日收集、月整理、年歸檔”原則做好轄區稅源費源巡查走訪、專項調查和協同管控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二、信息采集協助
????(一)工作概述
根據稅費協同共治需要,利用社區(村組)網格化資源,有計劃地組織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協助稅務部門采集轄區重點稅源費源納稅人繳費人基礎信息,敦促提醒納稅人繳費人及時修正維護在稅務部門留存的相關信息。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組織采集轄區增量重點稅源費源納稅人繳費人基礎信息,以及存量重點稅源費源納稅人繳費人基礎變更信息。
(2)組織采集轄區樓宇經濟、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等稅源基礎信息。
(3)組織轄區納稅人繳費人信息比對較驗,敦促提醒納稅人繳費人及時修正維護在稅務和社保、合作銀行留存的相關信息。
2.工作發起
(1)鄉鎮(街道)根據工作需要部署。
(2)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派發。
(3)常規稅源費源基礎信息采集協助啟動。
3.時間節點
日常稅源費源信息采集,每月采集更新1次;樓宇經濟、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信息每年采集更新1次;比對校驗信息實時發現實時提醒。
4.工作推進
(1)重點信息采集。社區(村組)網格人員根據日常重點稅源費源基礎信息采集安排或專項派發信息采集任務,統籌結合社區綜合治理日常工作和稅源費源日常巡查走訪,比對校驗稅務部門發布的轄區在冊稅源費源基礎信息和相關部門提供的涉稅涉費信息共享數據,動態采集轄區增量或存量變更的重點稅源費源納稅人繳費人基礎信息。信息采集相關表格由稅務部門制作提供。
(2)特定信息采集。社區(村組)網格人員根據鄉鎮(街道)或稅務部門派發的特定稅源信息采集任務,比對校驗稅務部門發布的轄區在冊納稅人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稅源信息,動態采集增量或存量變更的房產、土地稅源信息。信息采集相關表格由稅務部門制作提供。
(3)采集信息反饋。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將動態采集的重點稅源費源信息和特定稅源信息按月匯總反饋本轄區稅務網格人員,由其做數據匯總統計并提交所屬稅務機關分析使用。
(4)敦促修正信息。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在重點稅源費源信息和特定稅源信息比對校驗時,對存量變更或缺失信息,在按規定采集同步,敦促提醒納稅人繳費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端及時修正補充在稅務部門留存的相關變更或缺失信息,到社?;蚝献縻y行修正補充相關變更或缺失信息。
(5)資料收集歸檔。社區(村組)和稅務網格人員按照“日收集、月整理、年歸檔”原則做好轄區信息采集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三、雙定核定協助
????(一)工作概述
根據稅費協同共治需要,利用社區(村組)網格化資源,有計劃地組織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協助稅務部門做好轄區定期定額戶典型調查、定額要素采集、定額民主評議和定期定額監督工作。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組織開展有一定經營規模重點雙定業戶行業典型調查。
(2)組織開展有一定經營規模的重點雙定業戶定額要素采集。
(3)組織參與轄區雙定業戶民主評議工作。
(4)監督轄區雙定業戶核定情況,根據日常稅源巡查掌握信息,提出定期定額監督。
2.工作發起
(1)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派發。
(2)社區(村組)網格人員根據掌握信息提請。
3.時間節點
典型調查和民主評議原則上每年組織1次;定額要素采集原則上雙定業戶核定或調整核定定額之前;定期定額監督實時推進。
4.工作推進
(1)行業典型調查。根據雙定業戶管理需要和稅務部門安排,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協助參與轄區有一定經營規模重點雙定業戶行業典型調查,采集填制分行業典型調查相關信息,協助做好行業典型調查統計分析和建議。
(2)定額要素采集。根據雙定業戶管理需要和稅務部門安排,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協助參與轄區有一定經營規模重點雙定業戶定額要素基礎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填制定額要素相關信息,協助做好定額擬定初步分析和建議。
(3)定額民主評議。根據雙定業戶管理需要和稅務部門安排,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協助參與轄區雙定業戶民主評議工作,評議稅務部門初擬核定定額。
(4)定期定額監督。按照稅務部門公開的轄區定期定額信息,根據日常稅源巡查掌握的雙定業戶經營信息,監督轄區雙定業戶核定情況,對核定的定額明顯偏低的,向稅務部門提出定期定額監督,并協助提供雙定業戶實際經營相關信息,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定額核實及調整工作。
(5)資料收集歸檔。社區(村組)和稅務網格人員按照“日收集、月整理、年歸檔”原則做好轄區雙定業戶核定協助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四、稅費執法協助
????(一)工作概述
根據稅費協同共治需要,利用社區(村組)網格化資源,有計劃地組織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協助稅務部門做好轄區催報催繳、欠稅追征和發票違章處置等稅費執法協助工作,強化稅費執法保障。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協助做好轄區拒絕簽收催報催繳文書的稅源費源戶催報催繳工作,同步核實確認非正常戶、走逃失蹤業戶。
(2)協助做好轄區欠繳稅款費款納稅人欠稅欠費追征工作,配合稅務部門采取必要的稅收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協助稅務做好轄區經營業戶發票使用監管,配合做好打擊發票違章行為。
2.工作發起
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派發。
3.時間節點
根據工作需要和任務派發適時開展。
4.工作推進
(1)催報催繳協助。根據稅務部門安排,社區(村組)網格人員作為見證人員,協助稅務執法人員做好拒絕簽收催報催繳文書的稅源費源戶文書留置送達工作。同步協助做好轄區非正常戶、走逃失蹤戶狀態核實工作。
(2)欠稅追征協助。根據稅務部門安排,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協助稅務執法人員做好轄區欠繳稅款費款追征工作,提供掌握的信息,配合稅務部門采取必要的稅收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發票違章協助。根據稅務部門安排,社區(村組)網格人員結合稅源日常巡查,監督舉報轄區經營業戶違章使用發票,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為,并協助稅務執法人員做好發票違章處置。
(4)資料收集歸檔。社區(村組)和稅務網格人員按照“日收集、月整理、年歸檔”原則做好轄區稅費執法協助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五、稅費服務協助
(一)工作概述
根據稅費協同服務需要,利用社區(村組)網格化資源,結合日常巡查走訪,有計劃地組織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協助做好最新稅費政策直達快享、宣傳輔導、征繳提醒以及納稅人繳費人意見征集、訴求收集和匯總反饋等稅費協同服務事項。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協助做好轄區納稅人繳費人最新稅費政策直達快享、宣傳輔導服務。
(2)協助做好轄區納稅人繳費人征繳提醒服務。
(3)協助做好轄區納稅人繳費人意見征集、訴求收集和匯總反饋服務。
2.工作發起
稅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派發。
3.時間節點
根據工作需要和任務派發適時開展。
4.工作推進
(1)稅費政策直達。根據稅務部門安排,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在稅務網格人員指導下,結合社區(村組)日常稅源費源巡查走訪,及時將最新的稅費政策、文件精神送達或提醒至納稅人繳費人;協助稅務網格人員利用社區(村組)場地、設施和其他現有條件組織開展日常宣傳、政策宣講、輔導培訓和咨詢解答。相關稅費政策宣傳材料由稅務部門提供。
(2)征繳提醒服務。根據稅務部門派發任務,社區(村組)網格人員結合社區(村組)日常稅源費源巡查走訪,協助做好日常征期納稅繳費,特別是城鄉居民兩險征繳期間繳費提醒,督促納稅人繳費人按照稅務部門提供渠道,及時申報納稅繳費,保障自身權益。
(3)意見征集反饋。根據稅務部門派發任務,社區(村組)網格人員結合社區(村組)日常稅源費源巡查走訪,協助做好轄區納稅人繳費人需求調查、意見征集、訴求收集和匯總反饋工作。需求調查和意見征集相關材料由稅務部門提供。
(4)資料收集歸檔。社區(村組)和稅務網格人員按照“日收集、月整理、年歸檔”原則做好轄區稅費服務協助相關資料、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以留存上級備查。
?六、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
????(一)工作概述
貫徹鄉鎮(街道)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部署,統籌社區(村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年度征繳代征代辦及繳費提醒工作,完成年度征繳計劃。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組織社區(村組)社保員做好轄區參保繳費人員年度信息維護。
(2)根據鄉鎮(街道)細化分解征繳計劃,按照分片包干原則,組織社區(村組)開展征繳宣傳工作,輔導提醒繳費對象按照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路徑完成參保繳費。
(3)對線下現金繳費的,由社區(村組)社保員到鄉鎮(街道)領取、發放繳費票據、定期匯集解繳收繳保費,并與鄉鎮(街道)做好參保繳費對賬。
(4)根據征繳工作需要,階段調度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征繳進度,并與鄉鎮(街道)完成年度征繳對賬。
2.工作發起
(1)根據鄉鎮(街道)征繳工作部署和階段工作安排發起組織。
(2)稅務、醫保部門根據征繳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鄉鎮(街道)做出年度征繳部署的,按鄉鎮(街道)時間節點推進。一般為8月底基礎準備,9月—12月開始征繳。
4.工作推進
(1)征繳任務分解。社區(村組)根據鄉鎮(街道)細化征繳計劃安排,結合轄區各片區常住人口,進行征繳計劃再分解、再細化,任務到社區(村組)網格員。
(2)征繳部署動員。社區(村組)根據鄉鎮(街道)部署安排,部署安排本級征繳工作,明確征繳工作任務及承接,對年度征繳相關政策進行同步培訓輔導。
(3)征繳信息維護。協助醫保部門做好本轄區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待征繳信息維護,重點維護死亡、新增及特殊參保繳費群體信息。
(4)啟用代征模塊。稅務部門牽頭,完成本級委托代征模塊下載、安裝和啟用。
(5)繳費宣傳提醒。利用網格、廣播等媒介、社區(村組)公告欄等載體、實地下戶等渠道向轄區城鄉居民廣泛進行征繳宣傳提醒,宣傳最新征繳政策,提醒其繳費渠道、截止時限和相關要求。
(6)繳費票據領發。對線下繳費的,由社區(村組)社保員到鄉鎮(街道)領取繳費票據,集中開具使用或發放至社區(村組)網格員,同步做好層級繳費票據臺賬登記。
(7)征繳票款結報。根據稅務部門票款結報要求,督促社區(村組)網格員逐級及時完成征繳票據款項清結比對,并由社區(村組)社保員匯集至鄉鎮(街道)統一解繳收繳保費。年度征繳結束后,逐級完成領用票據對賬和結報。
(8)征繳階段調度。年度征繳期間,按月度調度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征繳完成進度。
(9)年度征繳對賬。年度征繳結束后,由社區(村組)社保員與鄉鎮(街道)完成征繳數據對賬,確保征繳人數、款項、票據準確無誤。
(10)征繳資料歸檔。社區(村組)做好本級年度征繳相關資料分級分類分項歸檔工作,以留存備查。
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
????(一)工作概述
貫徹鄉鎮(街道)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部署,統籌社區(村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年度征繳代征代辦及繳費提醒工作,完成年度征繳計劃。
(二)工作指引
1.工作內容
(1)根據鄉鎮(街道)征繳計劃安排,結合本社區(村組)常住人口,進行征繳計劃再分解。
(2)組織召開本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工作再動員,宣講征繳相關政策,部署征繳工作推進。
(3)組織社區(村組)社保員做好轄區新增參保登記、繳費換檔變更和委托批扣信息資料收集等基礎服務工作。
(4)組織社區(村組)網格員開展征繳宣傳工作,輔導提醒繳費對象按照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路徑完成參保繳費。
(5)根據征繳工作需要,階段調度社區(村組)征繳進度。
2.工作發起
(1)根據鄉鎮(街道)征繳工作部署和階段工作安排發起組織。
(2)稅務、人社部門根據征繳工作需要提請。
3.時間節點
按鄉鎮(街道)部署時間節點推進。一般為1月份基礎信息維護和繳費選檔;2月起征繳。
4.工作推進
(1)征繳任務分解。根據鄉鎮(街道)細化征繳計劃安排,結合本社區(村組)常住人口,進行征繳計劃再分解、再細化,任務到社區(村組)網格員。
(2)征繳部署動員。社區(村組)組織開展本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年度征繳再動員會議,部署安排轄區征繳工作,明確征繳工作任務及承接,對年度征繳相關政策進行同步培訓輔導。
(3)啟用代征模塊。稅務部門牽頭,社區(村組)完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委托代征模塊下載、安裝和啟用。
(4)新增參保登記。組織新增城鄉居民養老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到社區(村組)辦理新增參保登記,社區(村組)負責參保登記的人員將相關資料匯集至鄉鎮(街道)社保員處,由其統一送人社部門審核并在系統中錄入新增參保信息。
(5)參保繳費換檔。新增參保繳費人和存量參保繳費人需要繳費選檔或換檔的,持居民身份證可到社區(村組)社保員處辦理參保繳費選檔或換檔,由其錄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委托代征模塊。
(6)委托批扣協議。參保繳費人可自行選擇委托批扣或線上自行繳費方式。選擇委托批扣的,可在社區(村組)委托代征模塊完成賬戶委托批量扣款協議簽訂,也可由社區(村組)負責該項參保登記的人員收集資料后統一交合作銀行辦理。
(7)繳費宣傳提醒。社區(村組)利用網格、廣播等媒介、社區(村組)公告欄等載體、實地下戶等渠道向轄區城鄉居民廣泛進行征繳宣傳提醒,宣傳最新征繳政策,提醒其繳費渠道、截止時限和相關要求。對選擇委托批量扣繳的,提醒其在批扣的賬戶存足當年應繳的費款。
(8)臨界催繳服務。對征繳期限臨近前,對尚未參保繳費成功的,根據鄉鎮(街道)組織分發未成功繳費清單,由社區(村組)網格員結合實際選擇適宜的方式給予再提醒。
(9)征繳調度督導。年度征繳期間,社區(村組)按月調度本級征繳完成進度。
(10)征繳資料歸檔。社區(村組)做好年度征繳相關資料分級分類分項歸檔工作?,以留存備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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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考核表
(適用鄉鎮、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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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項目 |
考核子項 |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
考核方法 |
組織統籌保障(15分) |
成立組織機構 (2分) |
是否按規定成立本級稅費協同共治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未按規定的,每項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建立工作機制(3分) |
是否按規定建立本級稅費協同共治聯席會議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協同監管機制和督導考核機制。每少一個機制,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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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稅費網格(5分) |
是否對應社會綜合治理網格,統籌推進本級“政府主導、部門協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的“社區+稅務”稅費網格化機制。未按規定建立機制的,扣2分,未按規定將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責任清單融入本級及社區(村組)網格事項清單的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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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工作推進(5分) |
是否按規定在統籌部署安排本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推進同步,部署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推進,派發稅費協同共治任務。未按規定的,每項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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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治問題協調(5分) |
會議召開 (2分) |
常規的聯席會議,或財政、稅務部門提請的聯席會議是否及時召開。每少1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會議紀要 (1分) |
有研究議定事項的聯席會議是否制發會議紀要。每少1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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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落實 (2分) |
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涉及部門和單位是否按規定貫徹落實的。未按規定的,每項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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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源引進培植(20分) ? |
建立引育機制(2分) |
是否按規定建立財源引進共育機制,是否按規定制定本級稅源費源培植中長期規劃。未按規定的,每項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雙招雙引”成果(18分) |
按縣(區)“雙招雙引”監測考核結果排序考核,中位次以上的,得基準分15分,每前進1位加1分;中位次以后的,每下降1位扣1分。 |
量化計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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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換共享(5分) |
數據交互 (3分) |
是否按規定統籌本級財政、教體、市監、住建、重點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交互涉稅涉費信息。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數據利用 (2分) |
是否按規定聯合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開展交互數據分析利用,實現挖潛增收。未按規定的,每扣1分;挖潛增收不明顯的,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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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稅源協同(10分) |
建立重點臺賬(3分) |
是否聯合稅務、市監等部門建立轄區重點稅源費源臺賬,實施動態管理。未按規定建立的扣3分,每少1戶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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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源協同監管(3分) |
是否按規定積極推動財政、教體、市監、住建、重點建設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轄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領域等重點稅源協同監管所需信息數據和管控支持。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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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源協同監管(4分) |
是否按規定積極推動自規、城管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轄區國有土地出讓、礦產資源占用、城鎮垃圾處理等費源協同監管所需信息數據和協同管控支持。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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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懇談交流(5分) |
召開政企懇談會議(2分) |
是否按規定組織召開轄區企業政企懇談會,通報本級包括稅費服務在內的政務服務開展,聽取企業在營商環境方面意見和訴求。未按規定的,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開展企業調研(3分) |
是否按規定組織深入轄區企業調研,現場解決企業實際問題。未組織開展的,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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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15分) |
征繳完成進度(12分) |
是否按規定完成縣(區)分解的征繳任務進度。按征繳進度完成率×考核分值。 |
量化計分法 |
現金征繳管理(3分) |
是否按規定做好特定群體現金收繳和票據管理,領用、發放、開具及結報是否符合要求。拒絕特定群體要求現金繳費的,每接投訴1起扣1分;未按規定做好征繳票據管理的,每發現1項,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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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15分) |
征繳完成進度(15分) |
是否按規定完成縣(區)分解的征繳任務進度。按征繳進度完成率×考核分值。 |
量化計分法 |
稅費秩序整頓(5分) |
專項整治效果 (5分) |
是否按規定組織開展轄區稅費秩序整頓,整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未按規定的,每項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指導督導考核(5分) |
指導制定規劃(2分) |
是否指導社區(村組)制定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規劃。未按規定的,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階段督導考核(3分) |
是否按規定建立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目標考核機制,階段督導和年度考核社區(村組)稅費協同共治工作開展。未建立機制的,扣1分;未開展階段督導的,扣1分;未組織年度考核的,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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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基層稅費協同共治工作考核表
(適用社區、村組)
?
考核項目 |
考核子項 |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
考核方法 |
稅源管理協助(15分) |
稅源費巡查 (5分) |
是否按規定組織社區(村組)網格人員開展轄區稅源費源巡查走訪,動態掌握轄區納稅人繳費人生產經營情況。未組織開展的,扣5分;巡查任務未完成的,每戶次扣0.5分;未按規定做好巡查記錄的,每戶次扣0.5分;巡查開展流于形式、質量不高,網格人員對片區稅源費源情況不熟悉的,每人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稅源專項調查(5分) |
是否按規定組織社區(村組)網格人員稅源專項調查,調查核實樓宇經濟、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等特定稅種以及專項稅源費源情況。未組織開展的,扣5分;專項調查任務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按規定做好專項調查記錄和統計的,每次扣1分;專項調查流于形式、質量不高,每人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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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稅源協助(5分) |
是否按規定配合做好專業市場、平臺經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等重點稅源費源協同管控,輔助調查掌握重點稅源費源情況、建立重點稅源費源臺賬、管控重點稅源費源并做好稅費服務保障。未按規定的,每項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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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協助(10分) |
重點信息采集(5分) |
是否按規定組織社區(村組)網格人員動態采集轄區增量或存量變更的重點稅源費源納稅人繳費人基礎信息。是否按規定開展稅務現存數據、部門共享數據和日常巡查數據校驗比對。未按規定組織的,扣5分;信息采集不完整的,每戶次扣0.5分;未按規定開展信息數據比對的,每人次扣1分;信息采集流于形式、質量不高,每人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特定信息采集(5分) |
是否按規定組織社區(村組)網格人員比對校驗稅務部門發布的轄區在冊納稅人經營性或租賃性房產、土地稅源信息,動態采集增量或存量變更的房產、土地稅源信息。是否按規定開展稅務現存數據、部門共享數據和日常巡查數據校驗比對。未按規定組織的,扣5分;信息采集不完整的,每戶次扣0.5分;未按規定開展信息數據比對的,每人次扣1分;信息采集流于形式、質量不高,每人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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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雙定核定協助(10分) |
行業典型調查(3分) |
是否按規定協助參與轄區有一定經營規模重點雙定業戶行業典型調查,采集填制分行業典型調查相關信息,協助做好行業典型調查統計分析和建議。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定額要素采集(2分) |
是否按規定協助參與轄區有一定經營規模重點雙定業戶定額要素基礎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填制定額要素相關信息,協助做好定額擬定初步分析和建議。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量化計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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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民主評議(3分) |
是否按規定協助參與轄區雙定業戶民主評議工作,評議稅務部門初擬核定定額。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量化計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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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額監督(2分) |
是否根據日常稅源巡查掌握信息,監督轄區雙定業戶核定情況,提出定期定額監督。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量化計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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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費執法協助(10分) |
催報催繳協助(4分) |
是否按規定協助做好拒絕簽收催報催繳文書的稅源費源戶文書留置送達工作,同步協助做好轄區非正常戶、走逃失蹤戶狀態核實工作。未按規定的,每人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欠稅追征協助(3分) |
是否按規定協助做好轄區欠繳稅款費款追征工作,提供掌握的信息,配合稅務部門采取必要的稅收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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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違章協助(3分) |
是否按規定結合稅源日常巡查,監督舉報轄區經營業戶違章使用發票,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為,并協助做好發票違章處置。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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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費服務協助(10分) |
稅費政策直達(4分) |
是否按規定協助做好轄區納稅人繳費人最新稅費政策直達快享、宣傳輔導服務。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征繳提醒服務(3分) |
是否按規定協助做好轄區納稅人繳費人征繳提醒服務。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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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征集反饋(3分) |
是否按規定協助做好轄區納稅人繳費人意見征集反饋服務。未按規定的,每次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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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25分) |
征繳完成進度(20分) |
是否按規定完成縣(區)分解的征繳任務進度。按征繳進度完成率×考核分值。 |
量化計分法 |
現金征繳管理(5分) |
是否按規定做好特定群體現金收繳和票據管理,領用、發放、開具及結報是否符合要求。拒絕特定群體要求現金繳費的,每接投訴1起扣1分;未按規定做好征繳票據管理的,每發現1項,扣1分。 |
直接扣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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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20分) |
征繳完成進度(20分) |
是否按規定完成縣(區)分解的征繳任務進度。按征繳進度完成率×考核分值。 |
量化計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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